——解讀《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工作的通知》
  日前下發的《中共雲南省委辦公廳 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工作的通知》,對加強和改進全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通知》出台的背景及考慮是什麼?如何改進完善現有的農民進城工作考核方式?如何做到充分尊重農民意願?如何將轉戶居民的各項權益保障真正落到實處?對於這些廣受關註的問題,《通知》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和要求。
  出台背景
  2011年底,省委、省政府在全國率先做出農民進城即加大城鄉統籌力度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的戰略決策,先後出台一系列配套實施細則和具體政策措施,以戶籍制度改革為切入點,推動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和城鄉統籌工作,讓轉戶進城農民既能繼續保留農村原有的集體經濟組織權益和惠民政策,又能與城鎮居民平等共享城鎮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初步形成了一套具有雲南特點的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工作政策體系,取得了明顯成效。
  但在政策落實和工作推進過程中,農民進城工作還是逐漸暴露出一些問題與不足。省委、省政府領導對此高度重視,要求在專題調研基礎上對農民進城工作存在的困難問題進行整改,並以此為契機推動全省農民進城工作持續健康發展。
  通過調研、排查和總結,全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主要存在思想認識有偏差、宣傳發動不到位、政策執行有差距、工作方法簡單、資金投入不足、權益保障落實不到位、服務水平有待提升、個別地方硬性下達工作指標等問題。《通知》要求各地、有關部門統一思想認識,高度重視存在的問題,通過及時採取扎實有效措施加以整改,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全省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工作。
  重點考核轉戶質量
  近兩年來,我省以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為核心的城鎮化進程快速推進,但也存在著少數地方層層攤派“農轉城”任務,執行政策走樣等問題,背離了農民進城工作的初衷。
  對此,《通知》明確規定從今年起,省政府不再對各州市下達年度轉戶指導性計劃任務,不再對各州市年度任務數量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而是分轉出地和轉入地重點考核轉戶質量和政策落實情況。對轉出地重點考核“農轉城”居民“農村五項保留”和農村富餘勞動力的培訓、宣傳、組織、勞務輸出等情況;對轉入地重點考核“城市五項享有”和進城農民有計劃地轉為市民以及轉為市民前為他們解決實際困難等情況;對省城鄉統籌協調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重點考核相關政策的細化、執行、宣傳、培訓以及項目資金安排情況。各州市要根據《雲南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綜合考慮本地人口總量、城鎮戶籍人口、城鎮化發展目標、農業轉移人口數量和城鎮綜合承載能力等因素,科學合理地分年度認真測算吸納農業轉移人口數量。
  與此同時,《通知》要求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把在城鎮有固定住所和穩定收入的農民工、農村籍大中專學生、農村籍退役士兵、符合條件的新生代農民工和失地農民作為率先轉戶的主要對象,把城中村、城市周邊地區、工業園區、大型工礦企業所在地和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對較高的地區作為工作重點,優先服務工作,引導和鼓勵農業轉移人口有序向城鎮轉移,形成合理的城鎮人口區域佈局。  (原標題:重點考核轉戶質量 充分尊重農民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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